1995年春,中原洛市。
火車站候車室。長條木椅磨得發亮。周向陽靠角落坐著。穿著洗得發白的藍工裝,頭低著。
兩個鐵路執勤人員走過來。膠鞋踩得地面響。
“身份證。”
“忘帶了。”他聲音極低,沒抬頭。
年輕執勤人員按了按他鼓起的衣兜。“起來。”
周向陽起身。兩人一邊一個,擰住他胳膊。他沒掙沒躲。
“帶走。”
三人穿過候車室。周向陽被押到值班室。
中年執勤人員關上門,手探進周向陽左兜。指尖觸到粗糙金屬。掏出來一把改裝器械。管身短粗,焊接口凹凸不平,握把纏著黑膠布。
右兜里一塊麻布裹著個硬物。掀開,是一枚防護裝置。外殼冰涼,表面印著模糊編號。
透明塑料袋里裝著長短不一的配件,晃動,嘩啦嘩啦響。
貼身內兜又搜出一把更小的改裝器械。槍身布滿銼痕,扳機護圈變形。
兩件器械、防護裝置、配件,全堆在桌上。
年輕執勤人員掏出手銬。咔噠一聲,金屬環扣在雙腕上。
他被押上車。引擎轟鳴,駛離火車站,往駐地駛去。
詢問室。室內光線昏暗。墻面斑駁,墻根有水漬。頭頂白熾燈亮著,光線慘白。
鐵椅冰涼。周向陽坐下,小臂貼上去,寒意鉆進肉里。雙手被固定在椅沿橫桿上。
兩個辦案人員坐在對面。調來支援的年輕刑警沈冰坐在側席,筆尖懸在紙面。桌上攤著物證清單。
“東西哪來的?”
“收的。”
“從誰那里?”
周向陽低著頭,不吭聲。手銬環微微晃動,磕在鐵椅上,細碎金屬聲。
辦案人員拍桌子。“問你話呢!”
“防身。”聲音不高。
辦案人員輪換問話。筆錄一頁頁翻過,字跡密密麻麻。白熾燈烘得室內悶熱,燈泡滋滋響。
沈冰起身,走到物證桌前,戴手套捏起一枚配件,對著燈光看底部。銅殼冰涼,火藥味隱約。他放下,坐回側席,紅筆在紙上劃了一道。
“短槍手工打磨過。你干的?”
周向陽抬眼,看了沈冰一眼,又垂下。“買的。”
“在哪買的?”
不答。
審訊持續到深夜。辦案人員換了兩撥。熱水杯空了又滿,煙灰缸滿了又倒。
沈冰第一次提審,冷靜記錄,紅筆在本子上規整寫字。
第二次提審,他皺眉沉默,筆尖加重,紙頁被劃出沙沙聲。
第三次提審,他不再多問,盯著周向陽。紅筆尖在封面一戳,戳破紙背。
周向陽就倆詞。
路邊收的。
防身。
問多了,他看鞋。
簽字畫押。按指紋。鮮紅印記規整清晰。
周向陽被押進羈押場所。
日子單調重復。一晃半個月。
期間沈冰又來提審過一次。他沒再問話,只盯著周向陽看了很久,紅筆尖在封面上戳了一下,戳破紙背。周向陽坐在墻角,沒抬頭。
沈冰合上筆錄本。手指攥緊本子邊角,指節發白。他轉身出門,鐵門在身后撞響。
半個月后,洛市人民法院開庭。
庭審大廳空蕩蕩,座椅老舊掉漆,攏著回聲。沒有家屬,沒有親友。法官、公訴人、辯護律師、法警,寥寥數人。
沈冰站在側門。制服領口扣得嚴實,袖口磨毛邊。
法槌敲響。
法官端坐審判席,手持卷宗,語調平直。
“被告人周向陽,非法持有、收購制式器械、防護裝置及大量配件,物證確鑿,事實清楚,罪名成立。”
周向陽低著頭,額前碎發遮住眉眼。雙手垂在身側,指尖微微蜷著。
“本案為新法落地過渡期案件,無團伙、無試射、無行兇既遂、無社會危害,證據鏈僅存持有物證,不予重判,適用舊例從輕處置。”
“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四年。”
判決話音落地,周向陽肩頭驟然收緊,轉瞬恢復僵硬。喉結輕輕滾動。
沈冰站在側門,手指猛地攥緊褲兜里的鑰匙扣。塑料殼被捏得咯吱響。他盯著周向陽那截蒼白的后頸,牙關咬緊,直到那身影走出法庭。
法警上前,解開約束帶。尼龍搭扣撕開,刺啦聲響。
周向陽甩甩手腕。兩道紅印子。
他往外走。辯護律師追上,公文包蹭著腿側。
“你真是撿大便宜了,換別人,鐵定蹲實刑。出去老實做人!”
周向陽腳步沒停,側頭掃了律師一眼。“運氣?”
兩秒沉默。
“律法,不過如此。”
走出法院大門。陽光刺眼。
數日后,緩刑手續辦完。羈押場所鐵門推開。
正午。周向陽走出來,面色慘白,眼窩深陷,脊背挺直。
值班人員在身后喊:“出去安分點!”
他沒回頭。
院外空地停著輛墨綠色吉普,車身落薄灰。車頭站著一個男人,雙腳分開與肩同寬。手里捏著半截煙。他蹲守多日,盯著這些涉事人員釋放。
這人就是——韓壘。
他目光鎖在剛出院門的周向陽身上。
周向陽走上前,隔三步站定。
韓壘開口,聲音發啞。“我叫韓壘,特戰學院退役。”
周向陽平視對方,抬手伸出手。掌心干硬,覆著薄繭。
韓壘伸手握住。掌心力道沉實,虎口全是黃繭。
周向陽聲音不高,一字一句。“規矩沒用,律法也沒用。以后,我們干大的。”
韓壘松開手,側頭朝吉普車方向看了一眼。“車上還有一個。鄧永梁。擅長踩點。”
兩人上車,吉普車發動,尾氣噴在羈押場所斑駁的鐵門上,留下一股黑煙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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